酒后打砸“仇人”奧迪小轎車 四男子故意毀壞財物罪獲刑
法制與反腐新聞網(wǎng)海南新聞(通訊員:王倩)被告人謝某,男,1993年生于海南省海口市;被告人林某,男,1989生于海南省海口市;被告人顏某,男,1995年生于海南省??谑?;被告人周某,男,2000年生于海南省??谑?。
2019年3月24日晚3時許,被告人謝某、林某、顏某和周某在酒吧喝酒后,一同開車回到??谑忻捞m區(qū)海府路某水吧店面斜對面處。被告人謝某就指使被告人顏某和周某兩人到某水吧店面門口處破壞停放在該處的一輛奧迪牌小轎車,該車主因停車問題與被告人謝某發(fā)生過多次爭吵。被告人顏某和周某兩人下車后在路邊撿起磚頭,并用磚頭打砸了停放在此處的小轎車,接著被告人謝某叫林某開車過去接上被告人顏某和周某后逃離現(xiàn)場。案發(fā)后,被告人顏某和周某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經(jīng)鑒定,小轎車被損壞部分認定價值為21064元人民幣。
事后,被告人謝某的家屬賠償了車主損失,取得了車主的諒解。
美蘭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謝某、林某、顏某、周某的行為構(gòu)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因被告人顏某、周某系自首;四被告人自愿簽訂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且四被告人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罪表現(xiàn),對其四人適用緩刑不致危害社會。據(jù)此,美蘭法院依法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四被告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